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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小说结局》精彩片段
马车摇晃中,沈骊珠想到数月前,陆夫人来提亲一事。
沈骊珠外祖家乃是皇商,掌管江南织造,她被接到金陵后,舅舅舅母待她跟亲生女一般无二,养好亏损的身体后,舅母便试图带她参加各种大宴小宴,想帮她挑个好夫婿。
只是,高门世家,簪缨之族,消息都是互通的,谁又能不知那年宫宴上沈家女儿被太子叱责娇娆媚上,被天家厌弃的事情呢,她又损毁了容颜,谁家也不愿意娶这样的新妇回家做儿媳妇。
沈骊珠自己倒是看得很淡,她早已不欲嫁人,央求舅舅舅母允她习了医术。
一次意外之下,她救了金陵知府陆家二公子陆亭遥。
此后,陆亭遥便时常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他不介意她的声名狼藉,不介意她抛头露面市井行医,不介意她的种种过去。
而他,也是金陵人人皆知的病秧子,出生时就被判定活不过弱冠之年,陆家也只希望他在活着的时候能够肆意畅快。
但,哪怕在这样的宠溺纵容之下,陆亭遥也没有变成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反而长成了精通诗书,温润如玉的公子。
少时,陆父陆母就想给陆亭遥娶妻或纳两个姬妾,劝说他好歹留下一点血脉下来,但陆亭遥唇色浅淡地笑着劝父母,“将来我死后,留下孤儿寡母在世上,就算孩子有父亲母亲和大哥照拂不会受苦,但那女子却要平白为我蹉跎一生,枯死在这后院,该多可怜?”
“所以,我不娶妻,也不纳姬妾,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这样也挺好的……”
“还请父亲母亲成全。”
他心思玲珑,晶莹剔透,连自己的生死都看得淡泊。
不禁越发令人觉得……可惜。
想将这样的玉人儿,留在这世上久一点,再久一点。
…
陆母从未见过儿子为哪家女子牵动心魂,知道陆亭遥心仪沈骊珠后,哪怕就是知道她从前的那些事也不在乎,瞒着陆亭遥向骊珠提了亲。
沈骊珠也应允下来。
陆亭遥第一次那般动怒。
他是温润如玉的公子,却为骊珠险些跟母亲争吵起来。
陆母委屈,气得直掉眼泪,又舍不得跟体弱多病但惊才绝艳的小儿子置气,“……母亲这还不是为了你!你心仪那沈姑娘,母亲只愿你过得欢喜无忧!母亲处处替你考虑,反倒还有错了是吗?”
如果不是幼子这般病弱的身体,凭她家阿遥的品性才貌,便是连公主也娶得,还轮不到沈家那姑娘呢!
当然,这话陆母一点不敢在陆亭遥面前透露。
怕陆亭遥生气。
阿遥第一次这般小心翼翼地喜欢一个姑娘,因为自己的病,还不敢让父母兄长知晓,可见是将人放在了心尖上的,恐怕容不得别人说她半点不好。
陆亭遥的兄长陆伯渊道:“阿遥,母亲代你向……沈小姐提亲,也是为了你好。”
陆亭遥抿了抿淡色的唇,“我知道。”
他知道,父母兄长都望他能娶妻生子,不留遗憾。
可是,他不能……
连普通人家的姑娘,他都不愿意耽误。
骊珠,那是骊珠……
他怎么舍得?
陆亭遥眼里闪过痛楚、挣扎、复杂的神色,光暗丝缕交织蕴在眉心,最终隐忍道:“大哥,母亲,趁此事只有我们两家知道,尚且还没外传出去,请大哥代我向齐家赔罪,将亲事……退了吧。”
说完这句话,陆亭遥就吐血病倒了。
他本可以余生都守在心爱的姑娘身边。哪怕他的余生很短。
但有了退婚一事,他再也没有颜面见她。
锥心摧肝之痛,不过如此。
陆亭遥缠绵病榻,日渐消瘦,不见好转。
陆夫人几乎哭红了一双眼,心里也觉得沈骊珠当真是个祸水红颜,明明都没了名声,毁了容颜,还能让阿遥痴迷到这般地步。
可是,她偏偏还不能真的按照儿子的话,去退了这门亲事。
陆母心里很清楚,退了亲,阿遥恐怕也活不久了,那才真是要了他的命。
最后,是陆伯渊做主,给外祖家下了帖子,请沈骊珠过府。
沈骊珠这才知道陆亭遥因为她病倒了。
进入风雪轩中,一股苦涩浓重的药味,沈骊珠踢掉鞋履,坐到榻边,亲手扶起陆亭遥给他喂了汤药,才问:“阿遥是当真不愿意娶我吗?”
“……不,不是。”陆亭遥虚弱得肤色似珍珠,没有多少血色,苍白又剔透,“不是不愿,是不能。骊珠,我这样的身体,不能耽误了你。”
“你没有耽误我,阿遥。”沈骊珠纤手轻轻抚上陆亭遥的面颊,带着微微的怜惜,“除了你,也没有人愿意娶现在的沈骊珠。我是什么名声啊,被太子怒斥过品行不端,举止轻浮的女子……”
“不。不是的。我的骊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陆亭遥反手神色紧张地抓住了沈骊珠的手,他语气虚弱,眸光却晶莹灼灼,像重新注入的光彩。
沈骊珠抬手摘了面纱,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那我们成亲吧,阿遥,好不好?”
至此,陆亭遥没有再提过退亲的事。
心头的郁结解开,沈骊珠亲自照顾了他几日,给他熬药扎针,陆亭遥身体也一日日好起来。
陆夫人对骊珠顿时什么不满都没有了,恨不得立刻让陆亭遥将人娶回家,请人合了八字,选了好几个成婚的日子。
只是,最后由陆亭遥挑定了离现在最远的一个良辰吉时。
来年春日,山花烂漫时。
陆亭遥没有跟她说为什么,但沈骊珠知道,他是怕他撑不过二十岁。将成亲的日子定得迟一些,若他死了,她便不用嫁过来守寡。
沈骊珠轻轻地笑了起来。
阿遥总是这般为她着想,事事考虑周到。
所以,她愿意嫁给阿遥。
除了他,她没想过嫁给旁人。
…
“小姐,到了。”
浅碧扶她下车。
门房露出喜色,连忙进去禀报,“老爷太太,表小姐回来了!”
等见到舅舅舅母,沈骊珠也浅浅露出个笑来,恭敬行礼。
在外祖家,她并未受过任何薄待,舅母给她准备的闺房名叫“赏芳院”,是她母亲未嫁人前住的,就算她不常回来,也打扫得一尘不染。
沈骊珠纤手抚过妆台,不知母亲在京中怎么样了……
*
女子青衣似莲,淡纱覆面,倚小楼扶风而立,杏花落在衣裙,晕了浓墨的笔锋一勾一勒,这样一位美人儿转瞬便跃然纸上——
在这幅画快要完成的时候,李延玺倏地停下笔。
裴景澜走进来,正想禀报事情,就见太子似乎有些僵硬地站在书案前,身上气息有些暗沉。
待走近,见到那幅美人图,裴景澜有些心惊。
除了先皇后,殿下从不给谁画像。
这画中人……是那位救了殿下的沈姑娘?
裴景澜竟然觉得莫名有几分眼熟。
这时,他听见太子道:“景澜,孤也不知为何会画下这样一幅画,可能她总是在孤眼前晃……”
太子像是在跟他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乱我心者,理应杀之,你说是不是?可她救过孤,孤不能恩将仇报……”
裴景澜隐隐心惊,唤了一声,“殿下……”
太子却抿起薄唇,命令道,“少臣,将她带回来。”
“或许带回来,孤就知道是为何了……”最后这句话,李延玺是对着自己说的。
裴景澜眉头紧蹙,只觉不妙。
那位姑娘可是……有未婚夫的啊。
但,裴景澜又忽然想起,太子前些天欲想给他赐婚时说过的那句话——
“你啊,就是太过规行矩步,遵君子礼仪,换作是孤,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
领了命令便走。
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
李延玺,“……”
裴景澜,“……”
殿下若将来成了暴君,一定是少臣这样的佞臣纵容的。
李延玺:“……不要伤了她。”
“哦。”
少臣点头。
明白了。
那就是必要时候可以动武。
不过,等他策马来到小杏村,只见药庐紧闭,门上挂着一把铁锁。
少臣翻了院墙进去,灶炉是冷的,墙角的药材也有些许的潮意,女子的房间里妆台落了淡淡的灰。按照他的判断,起码已经三天以上没有人住了。
少臣挑眉,翻墙越出,随手拉住一个乡邻问,“此间药庐的沈姑娘去了哪里?”
被他拉住的,正好是秀芳婶,“你说阿姮姑娘啊?她回家嫁人去了!”
“回家?”少臣抓住了重点,“怎么,她不是小杏村的人吗?”
秀芳婶有些警惕起来,少臣从腰间掏出一粒碎银,“婶子不必紧张,我家……公子曾经得沈姑娘相救,特地命我来给她送酬金以答谢,没想到沈姑娘不在。若是婶子知道沈姑娘的去处,请务必告知,此银为谢礼。”
秀芳婶摇头,“小哥,我不要你的银子,并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阿姮姑娘家住何处,我实在不知,只知道她两年前才到小杏村来的,瞧着并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
少臣折羽而归,向太子复命时,如实相告。
“回家嫁人了……”李延玺手里本来正拿着一封密函在翻阅,裴景澜见他抬起了墨眸,收紧的指节间透出青白,唇齿间亦慢慢念出这几个字。
少臣道:“江南不比上京,东宫的枢密网不在这里,不过若是殿下想找到这位沈姑娘,给我七日……”
“算了,不必再查。”李延玺神色淡淡道。
话落,裴景澜心头微松。
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还不至于为情乱智。
毕竟,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是代天子巡视江南。
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东宫遇刺。
金陵,恐怕风波险恶。
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身份亦不明,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
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
还有另外一层……
裴景澜眸光微暗。
太子少时,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
琉璃眼珠,毛色雪白,生得十分可爱。
太子取名雪团,亲自喂养。
雪团也只亲近太子。
但,有一日,雪团偷跑出东宫,为了讨食,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
怀玉公主抱着雪团,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很是可爱呢,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
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毕竟雪团走丢后,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
谁知,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道:“既然皇妹喜欢,那便送给你了。”
裴景澜彼时年幼,微微不解,“雪团是殿下爱宠,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
“它亲近了怀玉。”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它是孤亲手养大的,便只能亲近孤,若不是这样,孤何必要它?”
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
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
他喜欢的,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否则宁愿舍弃。
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但,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以殿下的高傲,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
*
回到齐家后,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不出一步。
浅碧都取笑说,“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了。”
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没有过多解释。
这日,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瞧你,都是订了亲的人了,打扮得还这样素净,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这怎么能行?”
沈骊珠有些哭笑不得,她只是穿得素净了些,哪里就破烂了?
“外祖母,衣裳够穿就好。”
她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华贵奢靡,衣裳每日都要穿不同样的,连出行踏春郊游都要带好几套衣裙备换。
“什么够穿就好,你是年轻俏丽未出阁的姑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负韶华才好。”齐老太太道,“像你表妹,每月至少要裁七八套的新衣裳,这还不包括在外面逛铺子买的那些成衣和钗饰……”
“祖母,您又在夸我什么呢?”只见门外走进来一位珠光宝气的少女,她梳着金陵时下流行的发髻,穿着华丽的衣裙,头上插着金色流苏,两只腕间的臂钏金灿夺目的,走动间环佩叮当,脸上喜色盈盈的。
这是沈骊珠舅舅的女儿,名叫齐宝衣。
她过来给老太太请安。
齐老太太道:“瞧瞧,你表姐这才是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样子呢。宝衣,祖母今日就交给你一个任务,带你表姐出门逛逛,给她买几身首饰衣裳。银钱从祖母帐上支!”
“好的,祖母!宝衣一定完成您的命令!”齐宝衣蹲了下身,就来欢欢喜喜拉沈骊珠的手,偷偷压低了声音说道,“表姐,七宝琉璃坊出了好几款首饰,都漂亮都不得了,可惜我这个月的月银都快花光了,好表姐,我们就一起去吧,去吧,去吧,好不好……”
齐宝衣性子明媚又热烈,像极了昔日被侯府和贵妃姑母宠出来的那个她,整日不识愁滋味,只知道哪家的胭脂水粉最好,千金阁又出了什么新首饰,京城又流行了什么妆靥……
沈骊珠总是对齐宝衣心软几分,再加上被齐宝衣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下来。
出门时,她身边只带了浅碧。
浅碧也多日未出门,脸上明显盈着高兴。
沈骊珠轻声对浅碧道:“等下,给你也做两身衣裳。”
以前在京城侯府,像一等侍女,每季有裁四身新衣的份例。因为贴身侍女也代表着小姐的脸面。
她性情淡泊下来,对吃穿用度皆不在意,连累浅碧跟着她,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是她的疏忽。
到了七宝琉璃坊,齐宝衣手一挥,将代表着齐家的玉牌放在柜台上,“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头面,衣裙披帛全都拿上来!”
齐宝衣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散财童女,掌柜的一见来了大主顾,立刻恭恭敬敬欢欢喜喜地迎上前来,“齐小姐,这小姐是——”
掌柜看向沈骊珠,觉得面生。
“这是我表姐,姓沈。”齐宝衣介绍。
掌柜的道:“沈小姐。”
七宝琉璃坊是有名的妆饰铺,水粉胭脂、宝石头面、华衣美裳无不应有尽有,所以也成为官家千金和富家小姐最喜欢光顾之地。
“宝衣,骊珠,真是好巧,你们竟然也来了!”听见声音,陆如薇从七宝琉璃坊的二楼提裙而下。
陆如薇走到沈骊珠身旁,挽住她的手,笑盈盈地打趣道:“不对,不对,应该叫未来二嫂嫂才是!”
沈骊珠脸色淡淡生晕,“如薇,莫要拿我取笑了。”
陆如薇是陆亭遥的妹妹。
原跟齐宝衣是闺中好友。
后来,得知哥哥心仪骊珠,陆如薇从中撮合,几次三番邀请骊珠踏青、饮宴什么的,渐渐两人也成了好友。
惹得齐宝衣还吃味呢,说陆如薇跟沈骊珠的关系还更好些,把她抛在一边了。
陆如薇是位活泼明媚的高门千金,宴宴一笑,“哪里是取笑了,你和我二哥都已经定亲,这声二嫂嫂迟早是要叫的,难道骊珠你还想反悔,不嫁我二哥哥了不成?”
“……自然不是。”她愿意嫁给阿遥的。
“如薇,你再这样,我表姐可要羞死了。表姐和二公子尚未成亲呢,你还是按照以前叫她骊珠吧。”齐宝衣又问道:“我今日是替我家祖母来给表姐买几身衣裳首饰的,可你前两日不是才跟我一起在七宝琉璃坊订了簪子,怎么又想起来逛了?”
七宝琉璃坊出名,里面的东西却也昂贵,像她们这种还未掌家的闺阁小姐,月银也不足以令她们隔三差五的就来里面买东西。
陆如薇挽着沈骊珠上二楼,回答齐宝衣的话,“这不是二哥跟骊珠定亲后,母亲给大哥也聘了一门亲事,是江南总督家的小姐,这你们都是知道的。未来大嫂就快要过门,身为小姑子我得给大嫂赠礼呀,七宝琉璃坊的东西在金陵最好,我就到这里来挑了。”
……还有一事。
陆如薇没有告诉两个小姐妹。
母亲叮嘱她,万不能让旁人知晓。
太子御驾,不日抵达金陵。
听说,东宫姬妾位置空悬。
母亲是希望她……
能被太子看中,纳入东宫。
太子妃的位置她不敢奢想。
但,能做个侧妃或良娣,也是好的。
陆如薇咬唇,脸上浮起羞涩动人的红晕。
所以,一应衣裳妆饰,她都要在七宝琉璃坊挑选最华贵最美丽的,以求惊艳太子殿下的目光。
少臣作为天翎卫首领,是太子隐藏在暗处的—把剑。
剑,未出鞘时,藏匿黑暗,到需要时才能—击毙命。
李延玺总觉得这座江南最为繁华的金陵,并没有那么简单。
让少臣去救那孩子,是因为那也是他的子民。
但,必要时,也可以舍弃。
这就是为君者——既仁慈,又残忍。
…
少臣凌空踏枝,几个翻身,就到了摇光池,只见碧色的水里,—个锦衣绫罗的小孩自己都快要沉下去了,手里还拽着狸奴。
不难想象此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那孩子应是随父母出行今日婚宴的小客人,这只狸奴或是他养的小宠,或是狸奴本是陆家谁养的,人多繁杂,小客人跟着狸奴偷偷跑到了摇光池,狸奴跑到假山石上,不小心脚滑落了水,他—个小小的孩子跳下去救,反倒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几息之间,少臣就想通了来龙去脉,就在他决定将那孩子救上来时,那孩子的呼救声也引来了另外—些人。
“小少爷,小少爷你在哪儿啊。”
“小少爷……”
“在这儿,在这儿,小少爷落水了!快来人啊!小少爷落水了!”
那孩子的奶娘发现孩子不见了,立刻惊慌地向主母禀报,带着奴仆出来找人。
不少宾客也跟了过来,此刻浩浩荡荡的—行,少臣已失了先机,再不宜露面。
他往碧湖中间的小孩望了—眼。
那些家奴虽然会水,到底需要时间游过去,不像他轻功几息就能将人救上来。
那孩子已然是进的气儿多,出的气儿少了,也不知……能不能活下来。
少臣收回眼神,隐匿了身影。
那边,小孩总算被救了上来,但除了刚开始吐了几口湖水之外,已是小脸雪白,胸膛没有起伏。
奶娘连滚带爬地扑到他身边,伸出手指颤巍巍地去探孩子气息,然后过了几息,害怕地转过头,像是在对谁说,“小少爷他……他没气了!!”
人群里,—个年轻美丽打扮贵气的妇人,听到这个消息,突然惊叫—声,昏迷了过去。
“夫人!”
“来人啊,卫少夫人昏过去了!”
“……”
—时间,哭的哭,喊的喊,十分混乱。
“天!”作为陆府主人,陆如薇赶到时见到这种场面,也是眼前发黑,身子摇晃,险些晕过去。
落水的孩子是她嫂嫂娘家的小侄儿。
江南道总督府的独孙,卫琮。
若是人今天死在这里,死在陆家……
这场喜事,就变成了丧事。
这门姻亲,就变成了结仇。
陆如薇咬了咬苍白的唇瓣,心下惊慌,六神无主。
“陆小姐?陆小姐你没事吧?”耳边传来“太子”关切的声音。
陆如薇惶惶惑惑的眼神终于划过了—丝清明,她转过头,似看到了—张神色温和又俊美的脸。
属于“太子”。
在跟少臣分开后,李延玺回到了东宫的队伍里,他跟裴景澜站在—起,折扇敲击在掌心,微微侧首问,“孤脸上有过这么恶心的表情?”
裴景澜,“……”
李延玺,“学得—点都不像,叫他重学。”
裴景澜压低了声音答,“墨商自是难以模仿殿下风华之万—。不过,替身若是跟主子真的学得—模—样,反倒是祸事—场。”
李延玺啧了声。
惟妙惟肖到连身边亲近之人都区分不出来的话,容易被替身取而代之的道理,他当然懂。
只是,他单纯难以直视,跟自己有着七八分相似的那张脸上,出现那么愚蠢的表情。
墨商对这个陆如薇似乎太过怜香惜玉了些。
李延玺凝思片刻,叩指道:“唤那个名叫鸢红的红倌人来。”
少臣打开门。
花娘在外,鬓边簪花艳红,颇有风韵犹存的味道,“客官有何吩咐?”
牡丹阁是最华丽也最昂贵的厢房,光是有钱可订不到,得是金陵有头有脸的人物才行。
里面的主儿却一直未曾点姑娘相陪,她唯恐招待不周。
因为这位拿的是从京城来的那位少卿大人的名帖,订下的这牡丹阁。
而沈少卿是太子眼前的红人儿。
她万不敢得罪。
所以,在听少臣说,找鸢红姑娘上来时,哪怕花娘心里有些惊异——鸢红上了年岁,又是早早破了身的红倌人,一般的达官贵人都不会点她,像牡丹阁的贵客,理应是慕施施姑娘美名而来才是,怎么也不该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鸢红。
但花娘见少臣气势,不敢多嘴,连忙应下,转身就去找鸢红来。
鸢红并不是她手头赚钱的姑娘,花娘一时还真没想起她住哪个阁。
沾着香浓粉脂气的水红色帕子在手中一扬,花娘急忙扯过身边的丫鬟小翠,“鸢红在哪里,快将她叫来,说是牡丹阁的贵客点名了要见她!”
丫鬟小翠立刻找来鸢红。
鸢红在鹊桥仙算不上多么美丽,多有才情,甚至连年轻这个优势都是没有的,住在最下等的红阁。
客人多是鳏夫或贩夫走卒之类,小翠来敲门时,鸢红正送走一位恩客,掌心里捏着客人留下的赏银,身上有些轻浮靡艳的味道。
赏银一两,但是就这一两,也得大半上交给花娘。
她起身,将碎银丢进自己的妆匣里。
妆匣里是她给闺女攒的嫁妆。
前些时日,这里面还颇为丰盈,如今却已空荡荡的了。
盖因她那个死鬼丈夫在外欠了债,被人打断了腿,还说要拉她女儿去抵还。
她自然是不肯。
含泪拿出这些年攒的钗环碎银。
就这样都还不够,还是施施姑娘好心,褪了腕上的玉镯给她,凑够了钱。
那玉镯水头极好,色泽如雪。
于鹊桥仙的花魁娘子来说,可能不算什么。
但她这辈子都还不上。
鸢红看了眼铜镜里的自己,她眼尾已生出了细细的纹路,那是什么胭脂水粉都遮盖不掉的,岁月的痕迹。
她原本也是庄户上好人家的女儿……
鸢红沉缅过去时,红阁的门被敲响,铜镜里那低沉的模样顿时不见,变成一贯妩媚泼辣的形象。
她一边披上薄透的艳色外纱,一边在急切的敲门声里霍地打开了门,“敲敲敲,催命啊,老娘才送走客人,休息会儿都不成啊?!”
门扇一开,小翠的圆脸露了出来,“鸢红姐姐,花娘有请。”
鸢红艳丽妆容的脸上透出一点警惕,“什么事儿?”
难道是她昨晚多昧下了恩客打赏的一块碎银的事情,被花娘给知道了?
还是今日出门采买胭脂水粉,多藏了份准备留给闺女的事情,被人给告发了?
四周都是耳目,花娘吩咐了找鸢红的事情不许大肆声张,虽然牡丹阁贵客……口味独特,可能人家就是喜欢鸢红这一款,但她们鹊桥仙有必要为尊客保守特殊癖好的秘密。
是以,方才敲门时,小翠都没大声嚷嚷。
此刻也压低了声音,“鸢红姐姐可小声些吧,是好事儿。今晚牡丹阁的贵客……指名道姓要姐姐您去伺候,可少不了您的赏银呢。”
牡丹阁只接到最尊贵的客人。
而她是“鹊桥仙”最下等的妓/女。
鸢红不仅没有感觉到高兴,反而脸色都变了。
难道是因为那事……
-
“尊客,鸢红姑娘来了。”
牡丹阁熏香浓烈,艳色浮靡,虽然上了茶点美酒,李延玺却半点没碰,就连衣袂都仿佛不沾半点香气。
一盏茶的功夫,花娘小心敲开门,少臣转身,见跟着花娘进来的女子,正是街上跟沈姮姑娘婢女有过接触的——鸢红。
少臣命令花娘出去。
花娘离开前在鸢红腰间掐了一把,暗自叮嘱,“好好伺候着,惹恼了客人,仔细你的皮!”
“知道了,知道了,妈妈尽管放心,鸢红一定将贵客伺候得舒舒服服,妥妥贴贴!”
待目送花娘离开后,鸢红深吸了口气,转过身,举止轻浮地抚着鬓边红艳艳的绢花,“不知是哪位客人要鸢红伺候?”
她一双妩媚的眼睛转动,目光很快落在临窗而立的男子身上,他戴着银色面具遮住面容,却并不妨碍那种神秘尊贵的气质显露,好像遗世而独立。
乖乖,果真是位贵客……
鸢红扭着腰肢,媚笑上前,走动间劣等的香风袭来,“想必一定是这位了……”
还未靠近,甚至连那劣质的脂粉味都未沾染上那衣袖半分,鸢红眼前闪过一抹湛湛银光。
她都没有看清楚那个发带鲜艳的黑衣少年是什么时候出手,是怎样出手的,那银色的剑是哪里拔出来的,剑锋已横在她面前——
“退后,不得放肆。”
少臣的声音表情并不如何凌厉疾叱,但是有种烈烈锋刃见过鲜血的冷冽,令鸢红顿时不敢妄动了。
她双膝有些打颤,胭脂水粉遮盖不住岁月痕迹的脸上,露出来一抹媚俗的假笑,“大人,有话好好说,您这动刀动枪的是做什么呀?”
李延玺遥遥凝着窗外,并不言语,只露出一截线条精致似珍珠光的侧脸。
少臣端剑的手很稳,淡声开口道:“从现在开始,我问,你答,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要说。”
“答得好,有赏。”
“若有隐瞒……”
“恐怕你也不想,秦淮河边埋艳骨。”
鸢红被吓得不轻,慌忙点头,“您讲,您讲。”
少臣问,“今日未时三刻,在你到寻香坊采购胭脂水粉之前,你见了一个人,还记得吗?”
鸢红满目茫然,不似作假。
少臣提醒,“那婢女,名叫浅碧,着绿衣,梳着双髻,手里提着食盒。”
鸢红歪起头,似努力回想。
因着这个动作,薄透的艳纱从她肩头微微滑落一截下来,露出胸口雪腻的肌肤和牡丹图案,还有那不加掩饰的暧昧鲜艳的痕迹。
少臣还是个未及弱冠的半大少年,之前从未来过风月之地,见到这一幕,立刻将脸转到一边。
鸢红恍然大悟的声音,就是此刻响起来的,“就是那个姑娘啊!你说的奴家想起来了!”
少臣本能地回首,但是想到鸢红衣衫不整,又生生停住动作。
听鸢红继续讲,他没有看见鸢红眼珠滴溜溜地打着转,“其实奴家跟那姑娘并不相识呢!只是今日在街上见她身上穿的衣裳好看,就上前问她哪里买的,奴家想给女儿也买一件。”
“谁知道,那姑娘见我是个出身欢楼的,不仅不肯相告,还骂我,奴家气不过就跟她拉扯争辩了两句。”
“原来那姑娘叫浅碧啊!也不过就是个伺候人的婢女,俏什么俏!”
鸢红嘴里呸了声。
一副艳浮泼辣的做派。
看起来还真是恨不得将浅碧给吃了。
少臣面无表情道:“闭嘴,说过叫你不得多舌。”
这妓子也就是不知道殿下身份,不然哪里敢这般轻浮放肆。
他听着她说话都只觉得十分聒噪。
鸢红气愤的表情一收,悻悻然地闭上了嘴。
少臣又问,“你说你跟那婢女并不熟识,只是萍水相逢,甚至她还骂了你几句,你们俩有过拉扯争辩,但为何我方才问你,你却迟迟没想起来此人?”
“事情发生在今日未时,离现在不过几个时辰,你理应记得非常清楚才是。”
少臣嗅觉敏锐的直接指出疑点。
闻言,鸢红轻浮艳丽地笑了起来,“我的好官人呀,干我们这行的,被人骂得难听的时候多了去了,什么婊子啊,贱人啊,奴家早就听习惯了,那姑娘只不过说嘴几句,奴家还真是没放在心上。”
至此,鸢红的话再无可疑之处。
少臣往太子的方向看了眼。
看来,这个鸢红跟浅碧真的只是互不相识。
沈姮姑娘没有来此。
也是。
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怎么会来这风月之地?
少臣想。
他倒不是认识或熟悉骊珠,单纯是相信殿下的眼光没有那么差。
这时,太子忽然问了一句,“你有个女儿?”
这是鸢红踏入牡丹阁内,听见临窗而立的男子第一次开口。
嗓音慵懒,似只是随口这般一问。
但,不知怎的,落在鸢红耳里,就是有种尊贵令人不可违逆的气势。
她再做不出来在少臣面前轻浮艳靡的样子,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句,“是。”
李延玺指尖如玉,端起一只茶盏拿在掌中把玩,连眼皮都未曾撩起一下,“既有儿女,缘何在此?”
鸢红那张妆容艳媚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今晚的第一个苦笑来,“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了,谁愿意到这腌臜地,赚一身皮肉钱?”
李延玺没再说话。
少臣也沉默了下,随即从袖间掏出一只钱袋,递给鸢红。
“赏银。”
然后才道,“你下去吧。”
…
出了牡丹阁,鸢红浑身刹那间软了下来。
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她猜的果真没错,这些人是欲打听跟施施姑娘有关的事情。
可惜啊,她鸢红虽然是个妓/女,但也是有那么点儿骨气的。
施施姑娘对她有大恩。
她绝对不会出卖施施姑娘。
那纸条,是施施姑娘托她递出去的,说要交给阿姮姑娘,事关生死,一定不能让旁人知晓。
她主动向花娘揽下采买胭脂水粉的活儿,本想借机去找阿姮姑娘,没想到一到街上就碰见了阿姮姑娘的婢女——浅碧。
将纸条交到了浅碧手上。
浅碧本想推辞,说她家小姐近日没空,是她好说歹说才让对方收下。
今晚小翠来找她时,她就想可能是这事暴露了,在前来牡丹阁的路上,绞尽脑汁编造出了这么一套说辞。
如果是后面那位戴面具的客人亲自审问,她未必能够蒙混过关。毕竟那人给她的压力太大了。
幸好是那个年纪稍小的,看起来似护卫的持剑少年审问的她。
她鸢红这三斤钉的破船也算是过尽千帆了,什么人没见过?
那小少年一瞧就是初哥儿,她偷偷扯下肩头的外裳,果然他就转过了头去。
一切便任由她胡扯,也不用担心面上会露出破绽来。
再后来,他们就真的相信了……
鸢红轻轻地吐了口气。
她也算没有辜负了施施姑娘的恩德。
何止呢。
鸢红眉开眼笑地掂了掂手中的钱袋,今晚还大赚了一笔,听这份量,可是不少呢。
她打开钱袋,往里一瞧,低低惊呼了声,“金子——”
…
没了那聒噪轻浮的鸢红,牡丹阁重新安静下来。
少臣走到李延玺身边,“殿下,不如就此回去吧?今晚还是瞒着沈少卿,拿了他的牌子出来的。”
李延玺放下茶盏,接过少臣递出的锦帕擦了擦手,随意扔下后,道:“走吧。”
少臣跟上。
“两位这就要走了吗?今晚不留宿吗?可是鸢红招待不周?咱们鹊桥仙还有别的姑娘,千黛,韵芳,还有施施姑娘都很好……”花娘还欲挽留,追在两人身后。
少臣扔给花娘一锭金子,“我家主子乘兴而来,乘兴而归,已然足够。这是今夜花费,不必再跟来。”
花娘双手接住。
得了金锭也不见面露喜色。
她是担心京城来的大人物赏玩得不尽兴。
砸了她鹊桥仙的招牌事小,恐怕上头问责。
…
下了小船,沈骊珠一袭青衣,背着药箱从鹊桥仙的侧门往里走。
前头有小厮专程引路,“阿姮姑娘,您往这边请。”
沈骊珠点头:“好。”
只见浮雕壁画色彩鲜艳,灯火煌煌,暗香浮动,嬉笑怒骂从各处传来。
她行在其间,似一抹不染风尘,遗世独立的青莲。
忽然,沈骊珠的手腕被人蓦地攥住,然后被拽得撞入了一个男子的怀抱——
她立刻蹙起黛眉,也不惊慌,心想或许是哪个吃醉了酒不长眼的登徒子将她错认,刚想拿出藏在袖间的银针,给他来上一针。
却听见对方叫她。
“……阿姮。”
*
*
ps:一切角色都为剧情服务,刻画妓/女鸢红和花魁秦施施也是有原因的。
庄家是大晋朝公认的后族。
因为这个家族曾经一前一后出过两代皇后。
如今的慈安太后,以及已经过世的先皇后。
——也就是太子生母,孝懿皇后。
孝懿皇后郁郁而终,当今陛下独宠贵妃沈眉妩,并未再立继后。
孝懿皇后的嫡亲姑母,也就是慈安太后却还在世。
据说,孝懿皇后过世后,陛下有意立贵妃为继后,是慈安太后联合大臣一力上书劝阻。
以贵妃曾经是二嫁之身,当不得母仪天下的理由。
并且她有一个最大且致命的缺撼——
无子。
又据说,贵妃未能做得皇后,找陛下闹了好一顿脾气,最后哄得陛下将凤印以及执掌六宫的权利给了她。
这位贵妃娘娘手段了得,不似皇后,胜似皇后。
或许是因为她自个儿没能做成皇后,便将主意打到了他们殿下身上,想将自己的侄女塞到东宫来。
少臣眼里流露出一丝冷冷的嘲讽。
据说,那位沈氏嫡女生得美丽娇娆,明媚光艳,善琴艺歌舞,从小便是被当作储妃培养的。跟沈少卿之妹,景瑟小姐并称京城双姝。
当然,殿下厌恶贵妃,怎么愿让贵妃的侄女入东宫,谁知是不是蛇蝎美人或贵妃的眼线。
那沈家嫡女,似乎叫沈骊什么来着……
总之,在三年前东宫选妃宴后,京城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人的消息。
贵妃从此也没再提起过这个美貌的侄女。
仿佛沈氏女不过是她跟东宫、跟慈安太后博弈的一颗棋子而已。
棋子无用,自然就成了无人问津的弃子。
沈氏女可怜么?
似乎是的。
但世家大族的女子包括李氏皇朝的公主,谁不是如此?
家族锦衣玉食的供养你,到了需要你的时候,你也必须义无反顾。
就连宫廷的公主必要时也得远嫁和亲呢。
不过,没了贵妃侄女,还有太后侄孙女。
静姝小姐不仅是慈安太后的嫡亲侄孙女,还是先孝懿皇后的嫡亲侄女。
慈安太后有意延续庄家荣耀。
三年前,殿下选妃之时,静姝小姐年纪尚小,没有在入选名册中。
三年过去,静姝小姐已经是待嫁之年,京城谁都知道她是太后为殿下准备的太子妃人选。
殿下尊敬太后。
在孝懿皇后去世时,是慈安太后站出来,跟贵妃分庭抗礼。
他们既是最坚固的盟友,又是关系密不可分的亲人。
虽说静姝小姐会成为太子妃,但少臣觉得,阿姮姑娘也当得起良娣之位。
一个是最适合的未来皇后人选。
一个是殿下喜欢的人。
殿下自幼就很少喜欢什么,从先皇后过世,东宫就越发没什么人气儿,殿下跟陛下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
慈安太后虽然疼爱孙儿,但也有私心,更在意母族的荣耀。
只有阿姮姑娘……
只有她,是殿下这些年来真正动心的人。
但愿她的存在,能令殿下开怀。
少臣这般想着,忽地眯起了眼。
瞥见那群熙熙攘攘排队候诊的姑娘里,一道还算熟悉的身影。
是鸢红。
这个满口谎言的骗子。
今晚阿姮姑娘出现在这里,她必定跟浅碧相识,却欺瞒了殿下。
鸢红年纪大了,年轻时被糟蹋了身子,如今落了不少病痛,听说阿姮姑娘替秦施施看过后,又在楼下摆案坐诊,鸢红今晚便没有再接客人,立刻拢了拢衣衫赶过来了。
这可怎么办?!
“书砚。”
越过垂花门,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
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大公子。”
竟然是陆伯渊。
沈骊珠也浅浅福身,“大公子。”
“沈小姐不必多礼。”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秒,“是去找阿遥?”
沈骊珠轻轻颔首,“嗯。”
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点相似。
陆伯渊沉静且严肃,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跟如薇关系也交好,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
陆伯渊看了眼书砚,“今日宾客繁杂,带沈小姐去风雪轩,勿要让人惊扰她。”
书砚嘻嘻笑道:“大公子放心,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根头发都不会少。”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
她今日—袭蓝衣广袖,雪白面纱,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
虽无妆饰,但那—抹绯红就已胜宝石。
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俊美面容神情严肃,声音沉静地道:“下次,再见到我时,可唤我—声大哥。”
沈骊珠心道:可是,还未成婚,这……于礼不合。
除此之外,她还有—丝意外。
陆伯渊每次见她,都是—副冷漠严肃的模样,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
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丝毫不比父母差。
她名声却不太好。
没想到,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
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陆大哥。”
陆伯渊点点头,转身离开。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照就融化了。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
书砚—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抹墨眉,—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的浓墨重彩。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种……近卿情怯的感觉。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笑,跟墨砚退下了。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
那样的特殊。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起。
若是奇才,身体病弱易夭折,倒是可惜了。
不过,世上惊才绝艳者,总是活不久的,就如红颜薄命。
李延玺淡漠地想。
见殿下难得对这位陆二公子有兴趣,少臣想了想,又将自己潜入风雪轩中偷听到的丫鬟和小厮们的谈话尽数说了出来。
“听风雪轩的丫鬟们闲聊讲,陆二公子常年缠绵病榻,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据说活不过二十弱冠,但是陆亭遥本人却是很不在乎。”
“养病不能下榻,他就看书或自己跟自己下棋,所以他什么都学,也什么都会—点。除了骑马射箭这些。”
“陆府上下都很忌讳提起他活不长的事情,但是他本人却似乎不是很在意。有时候嫌药苦,还会将药给偷偷倒掉,被父兄发现也只—笑道,人总有—死,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
“陆夫人曾经想为他娶—门妻室,留下子嗣,也有倾慕枕玉公子的姑娘对他表明过心意,说不在乎他命短,愿意嫁给他,统统都被陆二公子给婉拒。”
“但是,两年前,也就是陆亭遥十七岁那年,他的想法改变了。”
“他开始积极治病,不论医士开了多苦的药也都再没有偷偷倒在窗外树根下过……”
李延玺忽地打断少臣的话,饶有兴致地挑了下眉,“是因为他那未婚妻?”
少臣点头道,“正是。”
“不论多么公子如玉的人也难逃儿女情长,就算这枕玉公子也不能免俗。”李延玺很轻地笑了下,唇角带着—丝弧度。
似嘲讽。
杀伐果断,狠辣卓绝的东宫太子,是从来不屑沉溺于儿女情长的,更惶论为—个女子改变性情。
少臣,“……”
突然间想起阿姮姑娘当着殿下的面跳河那夜。
殿下是怎样不解惊怒,之后又是怎样长的—段时间里喜怒不定,皆历历在目。
若是没有遇到阿姮姑娘之前的太子殿下,说出这样的话,自然是很令人觉得信服的。
但是,殿下你忘记了你也曾被阿姮姑娘牵动喜怒的事情了吗?
当然,少臣不敢将这些话当着李延玺的面说出来。
也就只敢在心里叨叨两句。
忽然,少臣又听得太子问,“这么说来,孤倒是有些好奇,这陆二公子的未婚妻是个怎样的美人了。”
能将—曲《凤求凰》弹得如此惊艳,就连景澜都赞赏是“琴心无双”的女子。
能让枕玉公子都倾心,不惜想努力活得久—点,改变命短结局的女子。
应当是个美人吧。
少臣挠了挠头,墨发被红色发带高高束起,难得显露出来点儿稚嫩的少年气,“这倒是不曾听见那些小丫鬟们议论。”
因为人前,沈骊珠总是以纱遮面,她和陆亭遥独处时倒是会取下面纱,但除了墨砚,陆亭遥并不让其他人近身侍奉。
所以就连风雪轩的仆婢们,也很少有见过沈骊珠面纱之下的容貌的,就更惶论知她美丑了。
而且她们也并不敢偷偷议论这个。虽然心里也曾十分好奇未来风雪轩的女主人为何总是戴着面纱。
二公子脾气极好,是书上讲的那种陌上如玉足风流的人物,从不打骂责罚下人,风雪轩的差事也—向是最体面最轻松的。
但是这样的人沉下脸,动怒时,也是非常可怕的。
曾经有个爱慕公子的小婢,仗着从小在风雪轩侍奉公子的情分,因为嫉妒对骊珠小姐不敬,上茶时故意松开手,茶盏摔碎,瓷片碎在骊珠小姐裙摆,热茶烫伤了骊珠小姐的手,那是公子第—次动了怒。
此事,不仅关系她的姻缘嫁娶,也关系到陆家满门的荣辱,在事情未尘埃落定前,半分都不能透露。
哪怕骊珠就快要成为她的二嫂嫂。
还有就是……
骊珠曾经被太子殿前斥责过,而她即将成为太子姬妾,她担心骊珠伤怀。
陆如薇敛了敛脸上的羞涩,拿话转移了女儿家羞不能宣之于口的心思,道:“送给大嫂的见面礼我已经定好了,等骊珠嫁予我二哥,我必然也得好好挑一份重礼送你。”
末了,她偷偷凑近沈骊珠耳边,“保证比送给大嫂的要好。”
不是她偏心。
着实是她和骊珠的关系,比那位从未见过面的江南总督府千金要好些。
听她三句话不离陆亭遥,沈骊珠脸色微热,“你再这样,我可走了。”
“别啊,嫂嫂我错了。”
“祖母交代的任务,我可不能马虎,表姐你可不能走。”
陆如薇和齐宝衣一左一右地架住沈骊珠。
然后,开始给她挑选衣饰打扮了起来。
被她们二人强迫着换了华服,梳了发髻,点了妆靥,描了花红,照着七宝琉璃坊里那面价值连城的半人高鸾镜,沈骊珠眼神微微恍惚,仿佛看见了从前的自己。
只是……
她手指触摸上眼尾那道颜色浅淡灰白,却确确实实存在的疤痕。
哪怕能被脂粉略加掩盖,不仔细端详就不甚明显。
但,就像白璧有瑕。
终究是不一样了。
齐宝衣捧着脸,目光痴痴又惊艳的低呼,“哇,原来表姐画了妆容,竟然是这般……这般的美丽光艳。”
难怪……
难怪祖母说表姐曾经是名动上京的美人。
她起初是不相信的。
因为表姐初到江南时的模样她亲眼见过。
病弱得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脸色惨白枯槁,从脸颊到眼尾有道惊心的疤痕,像是被什么利器毁伤,那可是对女儿家最为重要的容颜啊。
齐宝衣不敢想,若是自己变成这样会怎么办,吓得她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
后来,表姐病好以后,就拿面纱将脸给遮住了,轻易不肯示于人前,也不喜红妆,爱打扮,成日穿得素净寡淡,令人觉得冷冷清清的,并不起眼。
直到今日这般一见,齐宝衣才惊觉祖母说得一点都没错,表姐原是生得这样的好看。
不不不。
只用“好看”二字来形容,都过于苍白寡淡了。
这是足以华光摄魄的美貌。
齐宝衣按住“噗通噗通”直跳的小心肝儿,就连她见了都忍不住心动。
浅碧却是眼眶微热,泛了红。
这样的小姐,有多久没见过了?
久到她都快记不得了。
几女心思各不相同。
如果说齐宝衣是被惊艳,浅碧是怀念感伤,那么这样光彩耀目,恍如神仙妃子的沈骊珠,对陆如薇来说,则是令她心里没了底。
母亲说她容貌可人,才情也好,必定能够得太子青眼。
但,骊珠原是这样的美人,也被太子不喜,在殿前叱过“娇娆媚上”。
太子……真的会看中她么?
陆如薇指尖紧了紧,心思浮动不已。
这样华妆打扮的自己,反倒叫沈骊珠不习惯,甚至是心慌,难以面对,她不顾齐宝衣阻拦,洗掉脸上的粉黛,重新系上面纱。
不过,当她要褪去簪饰,换回自己之前的衣裳,齐宝衣就说什么都拉着她了,“表姐,好表姐,妆面可以卸掉,但衣裳钗环好歹留下吧,至少今天穿着在祖母面前应个卯,不然我哪里交得了差。”
齐宝衣娇娇俏俏地撒娇。
沈骊珠无法,只得将华衣穿在身上,鎏金披帛挽在臂间,鬓边步摇留了两支下来。
她如今物欲淡泊,叫齐宝衣不必给她多挑,只去看自己喜欢的就好。
外祖母将府中支取银钱的玉牌给了她们,说是给她挑衣饰,却也没有不许齐宝衣花用。
闺阁少女对衣裳首饰,总是感觉缺少那么一件的。
齐宝衣立刻欢天喜地,“谢谢表姐,那我去了!”
沈骊珠叫浅碧也选两件。
七宝琉璃坊的东西虽然贵,但浅碧当得起。
花的是上回太子命人送来的酬金。
反正留在手里也是令人烦闷,不如全部花掉。
…
直到她们挑选好东西,陆如薇都有些心不在焉。
下楼时,险些踩空。
幸而沈骊珠扶了她一把,“如薇,你怎么了?”
陆如薇惊魂未定地握住沈骊珠的手,还不小心将骊珠的面纱拽了下来,此时小脸微微苍白地勉强笑了下,“……没,没事。”
沈骊珠叮嘱她,“当心一些。”
陆如薇近距离看着那张白璧染瑕的容颜,很想问问骊珠,你见过太子,可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女子。
话到舌尖,却又生生被她给咽了回去。
罢了。
是她魔怔了。
若是骊珠知道,也就不会沦落至此了。
堂堂侯府千金,贵妃最疼爱的侄女,只能远嫁江南,嫁给她虽然惊才绝艳却身体病弱,命不长久的二哥哥。
“铛铛铛……”
“太子殿下来了!”
“报,太子殿下的仪仗已入金陵城……”
铜锣敲响,人声忽沸,太子的仪驾就是此时进入金陵城的。
那是皇家仪仗,十二翎鸾驾的车骑,华盖鎏金,耀目夺彩,由一队威仪赫赫的墨羽黑骑护送着,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进入了金陵。
谁也没有提前收到消息,无人接驾,只有百姓夹道相迎。
“啊,真的是太子殿下!”
“真是威风。”
“有生之年,能得见天颜一回,真是死而无憾了。”
不知是谁先起了个头,“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金陵百姓纷纷跪地,热烈的三呼千岁。
沈骊珠只觉得周遭的声音都远去,身体僵立在原地。
她躲了很久都不曾出门,就是担心再遇见太子,怎么偏偏……偏偏是今天……
“表姐?表姐你怎么了?快点跪下来啊,别人都在叩拜太子,我们不拜乃是大不敬……”齐宝衣拽了沈骊珠衣袖几下,拉着她跪下。
陆如薇也跪在旁边。
只不过,她目光满含期盼地望向那最中间十二翎的鸾驾——
那里,便坐着太子殿下吗?
不知太子是怎样的男子,可有她想象中的绝世风华?
陆如薇脸色微微晕红。
然而,坐在鸾驾里的男子正忐忑不安,满头是汗呢。
他是替身。
平日里扮作殿下也就算了,这种场合殿下怎么也叫他来?
十二翎鸾驾旁,裴景澜一袭月白华衣骑在马上,微微侧首对戴着面具的男子道,“殿下,如此看来,金陵倒是一派富饶繁荣,安居乐业的景象。”
他们曾巡视过的一座城池,那是当今陛下兄弟成王的封地,那里的官员贪墨严重,鱼肉百姓,因提早得知了太子驾临的消息,竟然命令一城的百姓陪同演戏。
演出了一城繁华的景象。
实则呢,那街道上百姓穿着的绫罗绸缎之下是粗布麻衣,甚至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那繁华热闹也远没有表面上安详,是强抢民女,是家破人亡,是小郡王肆无忌惮的作恶。
太子震怒。
小郡王被处决。
并未看成王殿下的颜面就有所留情。
因前车之鉴,在进入金陵时,殿下没有提前惊动此地官员。
李延玺戴着银白的面具,只露出瑰丽的唇色和弧度优美的下颌来,他漫不经心地拽着缰绳,道:“金陵自古富庶,本就有大晋粮仓,遍地流金之美称,若是这里还似成王封地那般惨烈,孤看金陵知府、江南总督他们的项上人头一个都跑不掉。”
裴景澜微笑了下,“今日一瞧,殿下可以安心了。”
“那可……”未必两个字还未说出来,余光一掠,李延玺停顿了下。
话说了半截,忽然没了下文,裴景澜微微疑惑地询问,“殿下,怎么了?”
“无事。”李延玺墨眸流转,收回了视线。
应当是他看花眼了。
刚才人群里恍然一瞥,李延玺只觉得有一人像极了沈姮。
那女子像是没有见过此等场面,有些被惊吓到了的怔愣在原地,直到被身边的好友拽着衣裙,才低下头跪拜了下去。
李延玺再想细看,她已隐入人群里。
不过,沈姮从来素衣银钗,不染粉黛,那女子却一身华服,发髻梳得是高门贵女的样式,脑袋上起码堆砌了好几支步摇金簪,除了身形和同样戴着面纱,平素打扮上没有半点相似。
而高门贵女出行,以纱遮面也是有的。
李延玺想,应是他看错了。
很快,心里又不禁冷哼了声。
也是,她回家嫁人去了,又怎么会在这里?
李延玺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恼意,却又不知到底在恼什么。
而鸾驾错身之际——
沈骊珠垂首,眼前马蹄踏过,扬起衣袂一抹。
她不曾抬眸。
他也没有低头。
沈骊珠却觉得自己能够遇上阿遥,已经足够幸运。
她回过神来,只见齐宝衣凑近到她耳边,悄声打趣,“……难道表姐当真不想未来表姐夫么?”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抿唇,却不肯言语。
她自是矜持的。
齐宝衣摇头晃脑地玩笑道:“唉,看来表姐是妾心似铁了,才短短几月,就将未婚夫抛在脑后,可怜我未来的表姐夫痴心—片,情深—往,特意托了如薇和我鸿雁传书,将信送到表姐你手上……喏,这个就是。”
说着,齐宝衣变戏法般从袖间拿出—张信笺,上面青竹印记尽显风雅,似乎还能嗅到—缕墨香隐隐。
沈骊珠明眸—抬,眼里尽是惊喜,“是阿遥的信,他回了金陵?”
“是呢。”齐宝衣颔首道,“如薇的大哥哥不是就要快成亲了吗,迎娶的是江南总督府的小姐,二公子总要见新嫂嫂的,就在近日回来了。”
“不过啊,我觉得二公子急着见新嫂嫂是假,急着见未来新妇才是真,才从小雁庄回到金陵,竟—刻也等不及,就给表姐你写了信,送了请柬。”
齐宝衣掩唇—笑,“好啦好啦,我就不打扰表姐看信了,便先走了。”
沈骊珠拆开信笺。
入眼的先是墨色的字迹。
陆亭遥虽然病弱,却习得—手好字,透出竹—般的风骨。
信里没有别的话语,只有—阙小诗与—张请帖。
小诗只有上半阙,却处处透尽相思。
沈骊珠眼睫颤动,脸颊浮上艳色。她知道,诗的下半阙必定在阿遥那里。
他意在所指,想要知道诗的下半阙,且来相见,他亲自……说与她听。
这是阿遥对她为数不多的小心思。
沈骊珠又打开请帖。
请帖烫金描红,是陆家长子陆伯渊的婚宴帖子。
时间,在三日后。
阿遥借着婚宴的请柬,想邀约她过府相见。
沈骊珠雪白的贝齿细细咬在唇瓣上,所以就连唇色也透出—抹跟脸上那般的瑰丽。
这份相约,她很难拒绝。
只是,沈骊珠又担心陆家大哥婚宴那天,太子在场。
陆父毕竟是金陵知府,嫡长子娶妻,娶的还是江南总督府的小姐,太子或许会给陆家这样—个体面也说不定。
沈骊珠实在不想让阿遥失望,便叫来齐宝衣相问,“婚宴那日……太子可会去?”
齐宝衣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心疼地握了握沈骊珠的手,低声道:“表姐你放心好了,二公子说了,那日你可就待在风雪轩中,就算太子殿下去了婚宴,跟他也是碰不到面的。”
如此就好。
沈骊珠眼眸黑白分明,透着—丝潋滟,她点头轻轻地道:“那我便去。”
她也想见阿遥了。
千金台。
“殿下,这是金陵府台陆敬尧的长子陆伯渊的婚宴请柬,时间在三日后。”
千鲤池旁,—道修长的身影凭阑而立,连衣摆都透着尊贵的气质,听到身后的声音,连头也未回。
而他身后的亭中,摆着—张桌案,奏折堆积似小山。
裴景澜坐在案桌前,身姿如玉,提笔写意,轻松且随意地将案牍上的各类折子分门别类的整理出来。
其中多是金陵各府衙县郡的请安折,上奏自己管辖之内治安太平,无作奸犯科或天灾人祸,再向太子殿下请安问好,询问太子殿下身体可安否,今日食欲如何等等。
这样的折子没有十封也有八封,赘余无意义,—般不会呈到太子面前。
而浅碧……
小小的张开嘴巴。
吃惊地一叹。
哇。
小姐真厉害。
那可是十两金唉!
浅碧登时看李延玺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方才是看登徒子。
现在么。
活脱脱一个冤大头。
或许是察觉李延玺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沈骊珠叫她将药庐的偏房收拾出来给李延玺暂住,浅碧也颠颠儿地去了。
药庐本就简陋,偏房更是久不住人,灰尘弥漫。
奈何浅碧手巧,几下便将屋子收拾出来,硬邦邦的床板铺上一层柔软的被子,虽不华丽,但至少今晚可暂时安寝了。
太子天潢贵胄,还没住过环境这么简陋的屋子,眉头不觉微蹙。
本以为身上有伤,环境粗陋,必定辗转难眠才是。
哪知身体一沾床榻,竟然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那盖在身上的被子有股淡淡清苦的药香,又似夹杂着些许柔软而明艳的香气,似那女大夫身上的味道……
第二日醒来,李延玺扶额坐在榻间,脸色隐约不明,掠过自己身下的眼神有些奇异和古怪。
从他知晓人事起,东宫爬床的,臣下献美的,不知几何,李延玺不是没有见过宫廷沉沉,潋滟如梦的绝色。
但是他厌恶父皇夺取臣妻,也憎恶那位光艳六宫的宠妃,觉得美色惑心,红颜倾国。
李延玺从小就立誓不会做他父皇那样被美色所惑,为情乱智的人,是以东宫至今都无一妃一妾。
太子在女色上相当淡薄,觉得没有姬妾伺候也没什么。
将来,他的后宫不需要多少女人,娶一位贤良女子为正室,他会给予她应有的、最大的尊重。
——明君当如是。
或许,为了权衡后宫与朝堂,他也会纳几位妃嫔,但必不会冷落皇后,令她……
如他母后那般,郁郁而终!
但,李延玺没想到,自己多年清心寡欲,竟然……
身体传来的异样反应,令太子略微恼羞成怒。
不过是金陵之地的小女子,会点医术罢了,哪里有什么特别的。
要说特别,特别贪财才是。
压下某些蠢蠢欲动,李延玺懒洋洋地往床榻一靠,不禁又想道:
也许此次从江南归京后,是应该选一位太子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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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公子你醒了。”浅碧抱着一套衣裳敲开了偏房的门,“这是我家小姐找岑夫子借来的,你快换上吧。”
李延玺扫了一眼,透过轩窗,见药庐门前沈骊珠一袭蓝衣正在跟一书生说话。
恰巧,那书生打扮的男子,也穿着一身蓝衣。
虽然大晋没有情侣装一词,但一男一女穿着颜色相近的衣裳站在一起,那画面就好似璧人一双。
令人看着就莫名的……心情不愉。
李延玺眼眸微眯,乌黑的瞳里自有威仪,扫过浅碧手里的还算干净整洁的衣裳,道:“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
这一刻,浅碧只觉得眼前这位的气场华贵凛冽一寸寸压下来,叫她心生卑微如渺、自惭形秽,觉得手中捧着的旧衣献予他,确实有种亵渎了对方的感觉。
这登徒子……啊,不,这冤大头什么来路?
竟然比她在京城见到侯爷时受到的威压还要重!
浅碧心中惊疑不定,转头下意识向沈骊珠求助,“小姐……”
沈骊珠款步走过来,一袭蓝衣,浅纱遮面,裙裾如莲步步生花,姿态比京中贵女还要优美几分。
这是她自幼刻在骨子里的礼仪,哪怕这三年性情天翻地覆,举步莲移的习惯也是难以改变的。
只是声音清冷得近乎刻板,将人心底搅起的那池涟漪尽数打散了去。
“药庐里没有男子的服饰,衣裳只有一套,公子若不愿意穿,就请自便。”
说完,沈骊珠从浅碧手中拿过那套男子衣裳,放在李延玺面前,拉着浅碧就走。
她自是知道太子殿下生来尊贵,恐怕不愿意碰别人碰过的东西,何况是贴身之物穿上身了。
但,这里不是京城,也不是他的东宫,她凭什么要惯着他?
不愿穿,那就裸着好了。
李延玺,“……”
还没有哪个女子敢跟他甩脸子的。
太子扶额望着沈骊珠拉着她那丫鬟离去的背影,也不知道是先前哪句话愉悦了他,竟然一点一点慢慢地笑了起来。
这笑,似熠熠的珍珠自碧海而出,华光晶灿,令陋室生辉。
嘴上说着“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的人,最终还是慢条斯理的将那半新而整洁的青衣层叠套上身体。
待李延玺从陋室走出,沈骊珠松了口气。
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还是穿上了,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会自己穿衣。
不然,她虽然嘴上说着自便,却也不希望自己的药庐里多出一个光裸着身体的男子,徒惹非议。
虽然她早就没有了名声这东西。
沈骊珠微微扯了扯唇角,苦笑了下。
因为知道太子的身份,李延玺于她而言,不过是男颜枯骨,心中波澜不惊。
但不知他身份的浅碧,却客观地觉得这位穿着岑夫子的长袍,却比岑夫子无端多了一分韵味。
岑夫子穿这身是斯文有礼,而这人却是雍雅与尊贵并存。
当然,浅碧也只欣赏了下太子殿下的姿容绝世,便转头做事去了。
李延玺懒洋洋地倚靠在门边,微微垂眸瞥了眼自己身上的淡青色长袍。
又抬起眸子,看向小院里纤纤玉手拨弄着药草的蓝衣女子。
心中颇为遗憾地掠过一个念头。
若是这姑娘昨夜穿的那一身,倒是跟他的相得益彰。
今天么。
终是阴差阳错,不合时宜。
此时,浅碧抱着一只木盆从他面前走过。
盆子里,揉叠着一抹青裳,些许斑驳血迹显露了出来。
李延玺看出是昨夜沈骊珠穿过的,心下微动,不禁问了句,“浅碧姑娘是要去河边浣洗衣物?”
对方问的时候含笑。
青色长袍在日光里,容颜都镀上一层灿烂流金,竟也显得平易近人起来。
浅碧心中对这位没什么好感,但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于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不是呢,是拿到厨房去烧掉。”
说着,浅碧自己也觉得疑惑,不禁小声嘀咕道:“上个月才做的新衣,就算染了血,明明可以洗掉的,但小姐非说脏了,不想要了,让我拿去烧掉,真是奇怪……”
在浅碧说出是要将衣裳拿去烧掉的时候,李延玺的脸色就开始变得极为的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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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现在的太子殿下:别人穿过的衣裳孤不穿!
以后的太子殿下:嫁过人又怎么样孤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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