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这个案件的调查基本结束了,但我心里总觉得有些太顺利了。
我也有把王曼妮的猜想和同事讨论过,不过因为只是猜测并且没有任何证据,最终只能当做是王曼妮的口不择言罢了。
我的疑虑并不能阻止案件程序的推进。
不到一年,终审就下来了。
汤强,故意杀人,拐卖妇女,伪证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汤小磊因为有重大立功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王曼妮五年有期徒刑。
汤强虽然举报了王曼妮的假立功案,但因为案件不大,而且他本人也涉及到其中所以并没有被认定为立功,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罪名不仅多而且严重。
汤强的死刑执行也是由我来监督的,一切很顺利,没人任何意外。
汤强被执行死刑的第三天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我接到看守所民警的来电,电话里他告诉我汤小磊割腕自杀了,目前正在武警医院抢救。
我立即驱车赶到武警医院,当看到已经蒙上一层白布的汤小磊尸体时,我顿时感到一阵头大。
汤小磊在监管场所内非正常死亡,检察院是肯定要介入调查的,我作为驻所检察官,这件事情自然是落到了我的头上。
法医首先对汤小磊的尸体进行了尸检,结论和我们看到的一样,由于汤小磊夜间利用破碎洗澡桶上的塑料碎片割腕自杀,并用被子遮盖,所以长时间未被发现从而失血过多导致死亡,我们调取的监室内的监控录像也验证了这个结论。
看守所是有义务保护被羁押人员在被羁押期间安全的,所以出现这个事情看守所的责任肯定是推卸不掉的。
特别是汤小磊的自杀工具还是被他精心打磨和收藏的,这就涉及到看守所在监管活动中是否有按规定对被羁押人员的物品进行定期检查。
我们对已经停职的两名当班看守所民警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在工作中确实存在马虎大意走过场的情况。
虽然他们觉得很冤枉,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