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酒吧,凉风吹在脸上,一阵酒意上涌,双腿有点发软,甄春杰知道自己今天喝得可能有点多了,看看旁边同样有些晃的刘锦荣,关心的道:“锦荣,怎么样,用不用我送你回家?”
刘锦荣嘿嘿一笑道:“别扯了,我家离这里不远,如果不是我现在有些腿发软,我都想送你回去了,你比我喝的多,你路上要小心点。”
甄春杰摇头,很拽的道:“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爷这酒量,岂是尔等可以比较,你回去吧,我目送你到拐弯,我不放心你。”
刘锦荣没有和甄春杰争论,摆摆手道:“那你自己多小心,我先行一步,你愿意看,就看着吧。”说完就一摇一晃的向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甄春杰正如他所说,站在酒吧门口,目送刘锦荣回家,他这不是真的关心刘锦荣,而是在缓解酒劲,如果他现在直接走,估计也走不成直线,不如休息一下。
他现在只觉得头晕腿软,哪还有一点被女孩子拒绝的郁闷,喝了一次酒之后,真的忘记了一切烦恼,甄春杰不自觉的想着,酒还真是好东西,怪不得古人总是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甄春杰认为啤酒也可以解忧。
他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香风飘入他的鼻子里,本就有了几分醉意的甄春杰,又增添三分醉意,他知道这是女人的香味,可是这与平日里见到的女同学不同,女同学即便再怎么新潮的,也不敢喷那么多香水。
甄春杰随着香味看去,一个身材窈窕性感的女人正在向远方走去,而且那个方向刚好是自己回家的方向,心中一动,也不管这样做是否合适,循着香味就跟了过去。
这个女人不是从酒吧出来,她只是路过而已,甄春杰带着三分酒意,就那么跟在女人的后面,看着她窈窕的身姿,还有那一扭一扭的节奏,甄春杰心中产生一种萌动,他想要认识一下前面的女人。
正所谓酒壮怂人胆,甄春杰脸皮本就不薄,这时借着酒劲,直接变成了壮士,义无反顾的快走两步,超越了女孩,也就看见了女孩的脸。
这是怎样一张脸,甄春杰非常后悔自己的语文成绩不是出类拔萃,他感觉自己已经无法形容现在的感受,他就感觉自己好像坐在一条船上,而这条船正行驶在大海上,他的心里一个劲的翻腾。
“我勒个去,这还是人吗?大半夜出来吓人,拍鬼片都不用化妆,幸好我是个爷们,如果是女人,早就昏过去了。”甄春杰强忍着呕吐的感觉,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想要起身离开,偏偏这个时候,酒劲上涌,他的腿更软了。
“你老天是要害死我吗,从来就听说女人从后面看想犯罪,侧面看想撤退,正面看想自卫,一直我也不信,难道这就是报应吗?”甄春杰愈发觉得腿软,他有点迈不开步。
眼前的女孩无论身材还是风姿,都能算得上倾城佳人,偏偏这张脸,有点让人无法接受,单说她的五官,无论是眉眼口鼻,都是美女所具备,可是组合在一起,偏偏就看着那么不协调,就好像一副抽象画,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不舒服,这也是甄春杰胃里翻腾的原因。
被一个陌生男人挡在面前,一言不发直勾勾的盯着看,别说是女孩子,换成男人也会心里发虚,这女孩看着甄春杰,居然声音沙哑的道:“我说大兄弟,你咋的个意思,挡在俺的面前你想噶哈。”
甄春杰如遭雷击,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这个能算得上女人的生物,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么怪异的搭配,怎么能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他现在欲哭无泪,明明想仗着酒劲认识美女,结果遇到了一个夜叉。
“我说我认错人了,你相信吗?”努力平复心中的波涛,甄春杰拿出自认为最无辜的表情,委屈的道。
“不信,俺这样的美女,总是被人打主意,大兄弟,你跟俺说实话,你是不是想跟俺搞对象。”女人脑袋摇得好像拨浪鼓,完全不信。
甄春杰的胃也随着女人的头,不停的摇啊摇,他感觉自己之前吃的东西,就快要倒出来了,赶紧摆手道:“哎呀,大姐,你饶了我吧,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真的是认错人了,我们后会有期吧。”
说着话,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转身就想赶紧离开,他实在无法面对如此特别的女人,他估计今天晚上还要做恶梦。
他想离开,女人反而不乐意了,一把抓住甄春杰的手,不依不饶的道:“不行,大兄弟,话不说清楚,俺不让你走,你给俺站住。”力气还真不小,看起来平日里没少干农活。
甄春杰没想到自己今天被女孩子拒绝,然后又被这样一个女人纠缠,忍不住感慨:“顶你个肺啊贼老天,难道真是天妒英才,我的一世英名就要毁于一旦了。”心中愈发不爽,用力甩了一下胳膊,打算拂袖而去。
女人也没想到甄春杰会用这么大的力气,一下子坐在地上,还没等甄春杰迈步离开,女人忽然大哭道:“非礼啊,有人非礼俺啊,救命啊!”
甄春杰脚步一顿,心中万千匹马呼啸而过,自己遇到了什么样的极品,自己好像是受害者,怎么变成非礼了。
不容他多想,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甄春杰也不管是否腿软,拔腿就跑,现在是晚上九点多,即便有路人,也十分稀少,他不觉得有人会见义勇为。
福无双降祸不单行是永恒的道理,甄春杰想得挺好,自己只要离开这里,就不会有任何麻烦了,路人也不会有人管,哪知道才跑出去十几米,就听到一声大喝:“死色狼,非礼女孩子还敢跑,看我不把你抓回警局去。”
随着声音,一个矫健的身影出现在甄春杰的视野中,而且随着身影越来越近,甄春杰明显的看到一条修长大腿飞在空中,本能的伸出双臂抵挡,顿时一股大力传来,整个人都向后摔出去。
甄春杰的体重正如他自己所说,一百六十斤左右,可是在这一腿之下,他能清晰的感觉自己的身体离开地面,直接摔向后方。
他之前能拔腿就跑,完全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现在酒劲上涌,根本无法控制身体,狠狠的一跤摔倒在地,全身好像散架一样,即使头脑都变得清醒起来。
只是还没等他手撑地站起来,之前大喝一声的人,已经来到他的面前,“砰”的一脚踩在他的胸口上,接着就听之前的声音道:“死色狼,我看你还敢跑,居然在大街上非礼女人,还真的当我们这里没有王法了。”
甄春杰被人一脚踩住,他没有察觉多么痛苦,反而是沿着胸前的小脚看上去,一条穿着黑色丝袜的修长美腿,健康充满力量,怪不得能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压力,丝袜的劲头是一条热辣短裤。
一般女人的腿如果很漂亮,都愿意不穿丝袜,这个女人却没有,明明是美腿,却穿着黑色丝袜,而这时甄春杰只可惜自己看到的是短裤而不是短裙,不然那道风景就太迷人了。
他这时还没看到这条美腿的主人,以他这个角度,想要看到美腿主人的脸,必须要撑起来一点才行,显然美腿主人不想给他这个机会。
“呦,你这个色狼可以啊,到了这时,还不忘了好色了,居然敢色眯眯的看着我的腿,看来我不好好修理你一下,你是不知道什么叫霸王花了。”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伴随的是她的腿上力道再加重三分。
“咳咳,我说这位小姐,你能不能让我起来,我们有话好好说,你再这样下去,我可就成重伤了,这个责任你要负的。”甄春杰能感觉出这女人没有开玩笑,自己再不开口,就要吃大亏了。
女人的腿上力量没有继续增加,只听她嗤笑一声道:“死色狼,你还想站起来好好说话,如果你站起来,跑了怎么办,大街上非礼女人,等下我非得带你去警局不可。”
甄春杰是个好脾气的人,但是现在他喝酒了,而且还没少喝,好好说话行不通,顿时火气上涌,怒道:“你个死八婆,我好言好语和你说话,你怎么就不讲理呢,你不让我起来,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靠,你居然敢叫我死八婆,多少年没人敢这么说我了,我到要看你个死色狼能把我怎么样。”女人听了甄春杰的话,同样火冒三丈,直接抬腿一脚踩向甄春杰的胸口。
甄春杰承受过她的一腿,知道她的力量有多大,如果自己被他一脚踩中,即便不能当场残废,起码也要好几天受不了,一时情急,也不管什么形象,快速的一个翻滚,直接脱出了女人的攻击范围。
女人一脚踩空,震得脚生疼,不过人也愣住了,有些不敢置信的道:“怪不得敢大街上非礼女人,原来有两下子啊,在我的脚下居然能躲过去,我还真是小看你了。”
甄春杰躲开女人一脚,这才站起来看清楚女人的样子,这个女人和之前见到的女人差不多,身材正点,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重绝对不会超过一百斤,丰胸纤腰美腿,美女身材全部具备。
最让甄春杰看着舒心的就是她的一张俏脸,一头干净利索的短发,瓜子脸,五官清秀,特别是一双眼睛,不同于一般女孩的水汪汪,而是充满了英气,飒爽英姿正符合她火爆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