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